在美国获得庇护有三种方式:
方式一:向美国移民局申请的主动性庇护(Affirmative Asylum )
您必须身在美国或在入境口岸才能申请庇护。入境口岸可以是机场、海港或边境口岸。如果你不在遣返程序中,你可以直接向美国移民局(USCIS)申请主动性庇护。
方式二:在确认可信恐惧后的庇护实质审查面谈(Asylum Merits Interview )
如果你有庇护实质审查面谈,美国移民局(USCIS)会考虑你是否符合《禁止酷刑公约》(CAT)的保护条件。如果他们认定你符合,你就会得到庇护资格。确认可信恐惧后的书面记录将作为您的庇护申请。你不需要填写I-589表格。
方式三:向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申请的防御性庇护(Defensive Asylum)
如果你在美国移民拘留中心或被驱逐出境,你可以向移民法官申请防御性庇护。如果您没有已经存档的庇护申请,您必须填写并提交表格I-589,庇护申请表和暂缓遣返申请。
向美国移民局申请的主动性庇护(Affirmative Asylum )
要通过主动性庇护程序获得庇护,您必须身在美国。 无论您如何到达美国或当前的移民身份,您都可以申请庇护。
您必须在最后一次抵达美国之日起 1 年内申请庇护,除非您能够证明:
- 严重影响您的庇护资格的情况发生变化或与延迟申请有关的特殊情况; 和
- 鉴于这些情况,您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了申请。
您可以通过向 美国移民局(USCIS) 提交 I-589 表格(庇护和暂缓递解申请)来申请庇护。
如果您的案件未获批准并且您没有合法移民身份,移民局将签发 I-862 表格、出庭通知 (NTA),并将您的案件转交给司法部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的移民法官 (EOIR)。 移民法官对此案进行“从头”听证。 这意味着法官将进行新的听证会并做出独立于移民局做出的决定。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 USCIS 对您的案件没有管辖权,庇护办公室将签发 I-863 表格(转介给移民法官的通知)以进行仅限庇护的听证会。 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请参阅下面的“向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申请的防御性庇护(Defensive Asylum)”部分。
如果您之前获得出庭通知 (NTA)并未向 EOIR 移民法院提交和备案,或者您之前获得的 NTA 是在您向 USCIS 提交 I-589 表格之前不久(21 天内)或之后提交并备案于 EOIR, USCIS 将重新提交您的 NTA(如有必要)并将您的 I-589 表格发送给移民法庭进行裁决。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向 美国移民局提交 I-589 表格后会发生什么。
当您的庇护申请 I-589 表格正在美国移民局等待审理期间,您可能居住在美国。 如果您被发现不符合资格,您可以在移民法官等待您的 I-589 表格期间留在美国。 除非满足某些要求,否则庇护申请人无权工作。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在美国工作许可。 主动性庇护申请人很少被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 (ICE) 拘留。
请参阅主动性庇护程序,了解有关主动性庇护程序申请庇护的分步信息。
在确认可信恐惧后的庇护实质审查面谈(Asylum Merits Interview )
如果您被置于快速递解出境程序中,并表示有意申请庇护、表达对迫害或酷刑的恐惧,或表达对返回祖国的恐惧,您将被转介至美国移民局进行可信的恐惧筛查。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可信恐惧筛查页面。
美国移民局庇护官员将进行可信恐惧筛查面谈,以确定您是否对迫害或酷刑有可信的恐惧。
如果庇护官员发现您确实担心受到迫害或酷刑,移民局可能会:
保留并考虑您的庇护申请,并在第二次面谈时考虑您根据《禁止酷刑公约》(CAT) 暂缓遣返和提供保护的资格。 这个第二次面谈称为庇护实质审查面谈(Asylum Merits Interview, AMI)。 庇护官员将决定您是否有资格获得庇护。 如有必要,庇护官员还将根据移民局的记录确定您是否有资格根据 CAT 暂缓递解出境或提供保护; 或者
发出出庭通知,让移民法官考虑您的庇护、暂缓遣返和 CAT 保护请求。 当您向移民法院提交 I-589 表格(庇护和暂缓递解申请)时,您将进入“防御性”庇护程序。 请参阅下面的“向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申请的防御性庇护(Defensive Asylum)”了解更多信息。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美国移民局的庇护实质审查面谈:在确认可信恐惧后的程序和问答:可信恐惧筛查页面。
向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申请的防御性庇护(Defensive Asylum)
当您请求庇护以防止被驱逐出美国时,就会发生防御性庇护申请。 为了使庇护处理具有防御性,您必须在移民法庭与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 (EOIR) 一起进行递解出境程序。
通常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入防御性庇护程序:
- 在主动性庇护程序结束后,申请人被确定为不符合庇护资格后,将被美国移民局转介给移民法官,或
- 由于以下二种原因之一被置于遣返程序中:(1)在没有适当法律文件或违反其移民身份的情况下在美国或美国入境口岸被捕; 或者(2)在没有适当文件的情况下试图进入美国时被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逮捕,被置于快速遣返程序中,并被庇护官员发现确实担心受到迫害或酷刑。
必要时,移民法官会在对抗性(类似法庭)程序中审理防御性庇护案件。 法官将听取以下双方的论点:
- 您(和您的律师,如果有的话);
- 美国政府,由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 (ICE) 的律师代表。
然后移民法官决定您是否有资格获得庇护。 如果移民法官认为您符合资格,他们将授予庇护。 如果移民法官发现您没有资格获得庇护,他们将确定您是否有资格获得任何其他形式的救济。 如果移民法官发现您没有资格获得其他形式的救济,他们将命令将您驱逐出美国。 任何一方都可以对移民法官的决定提出上诉。
主动性庇护、在确认可信恐惧后的庇护实质审查面谈与防御性庇护之间的主要区别
主动性庇护程序 | 在确认可信恐惧后的庇护实质审查面谈 | 防御性庇护程序 |
您尚未接受移民法官的驱逐程序(除非您是无人陪伴的儿童)。 | 您被快速驱逐,并被发现确实担心受到迫害或酷刑。 您尚未接受移民法官的递解出境程序。 | 您已被移民法官置于递解出境程序中。 |
您向 USCIS 主动提交 I-589 表格(庇护和暂缓递解申请)。 | 在可信恐惧筛查程序中做出的可信恐惧认定的书面记录将被视为您的庇护申请。 您无需向 USCIS 提交 I-589 表格。 | 您: – 未在主动性庇护程序中被授予庇护,被 USCIS 置于递解程序中; – 因违反移民法而被 ICE 或 CBP 列入递解出境程序; 或者 – 被快速驱逐,被发现确实担心受到迫害或酷刑,并发出出庭通知。 如果 USCIS 将您转介至 EOIR,则在 USCIS 备案的庇护申请将转交给移民法官,前提是该申请未被放弃或驳回。 如果您没有向 USCIS 备案的庇护申请,并且希望申请庇护,则必须向移民法官提交 I-589 表格。 |
您将接受美国移民局庇护官员的非对抗性主动性庇护面谈。 | 您与美国移民局庇护官员进行了可信恐惧筛查面谈。 您被发现确实担心受到迫害或酷刑,美国移民局保留了该案件。 庇护官员会在非对抗性庇护实质审查面谈中进一步考虑您的庇护申请。 如果他们不授予庇护,他们将根据 USCIS 的记录确定您是否有资格根据《禁止酷刑公约》(CAT) 暂缓遣返或提供保护。 | 如有必要,您可以与 EOIR 一起出现在移民法官面前,参加对抗性的、类似法庭的听证会。 |
您通常必须为主动性庇护面谈提供合格的口译员。 | 美国移民局为庇护申请面谈提供合格的口译员。 | 移民法庭为庇护听证会和所有其他法庭程序提供合格的口译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