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情况
本次案件的申请人Z先生一家四口,于2019年底(新冠疫情前)持B2旅游签证入境美国。他们在国内是多年的基督徒,因参加国内的基督教家庭教会聚会,多次被当地派出所传唤和审讯,但并没有长期的拘留,一般都是在24小时内释放。
被知名移民律师认为不符合庇护
2019年12月,他们决定申请政治庇护以后,咨询了多名移民律师。其中有比较有名的律师告诉他们,他们的情况不够政治庇护的资格,因为传唤和审讯只是轻微的骚扰,算不上迫害。
我们接手案件
我们认为他们的情况符合政治庇护的资格。所以我们主要以宗教迫害为理由为他们办理申请。
2020年2月份提交申请,在申请中详细描述了他们每一次被派出所传唤和审讯的情况,以及基于过往的这种传唤和审讯,他们对未来回到中国继续遭受迫害的恐惧。2月份收到了受理通知。
(庇护申请受理通知书)
2020年3月,收到首次面谈信。随即因疫情面谈被取消。2020年4月,移民局重新安排第二次面谈。随后也因疫情再次被取消。第三次面谈安排在2021年2月份,该次面谈顺利进行。
面谈之前,我们为他们做了详细的面谈培训。针对他们的具体案件情况做剖丝剥茧精细分析。站在移民官的立场上设问,针对移民官可能问的每一个问题,预先设计好回答的答案。
他们的英语很好,所以我们建议他们不用使用翻译(口译员),直接跟移民官面谈。面谈是一场硬仗,持续了四个小时。一般的面谈都是一两个小时,持续四小时的这种案件是非常罕见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申请的时候,提供的个人陈述和证据非常多。
面谈15天后,他们收到了补充材料通知,要求提交个人出生证这类补充材料。我们初步判断他们的案件即将被移民官批准。
他们出生时是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统一的出生证这类文件。我们指导他们让国内家人找公证机构做出生公证。他们迅速按我们的要求做了,很快把出生公证提交给移民局。
两个月后他们正式收到庇护批准信,全家四口获得了政治庇护身份,合法地留在美国。
(庇护批准信)
这个案件从提交申请到最后获得批准一共是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由于中间两次面谈被取消耽误了时间。如果没有这种耽搁,大概三个月就能获得正式批准。这种几个月内火箭式的面谈和批准也是有的,但是非常罕见。
本次案件的启示:
- 不要迷信律师,即便是有名的律师。按照他们最初咨询的移民律师给他们的意见,他们不够庇护资格。但证明他错了。这名律师对他们的案件缺乏充分的了解,也对庇护的标准缺乏准确把握。许多律师并不专精庇护,而是各种案件都做的“万精油”律师,对庇护案件缺乏经验,不能准确把握庇护的标准。实际上,很多庇护案件是律师的助理帮编出来的案子,处理的很粗糙,不但难以通过面谈,而且从一开始就做烂了,后面即使上庭也很难翻身。
- 最关键的还是案情,案情,案情。他们在国内由于参加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而被当地派出所传唤和审讯这件事情是真实可靠的,虽然他们并没有被判刑和长期关押,也足以构成被迫害的事实,这是他们的案件最牢固的基础。这与那些让律所编出来的假案子,有本质的差别。我们认为只要是真实可信的案子,在提交申请和面谈的环节做足了功课,就一定能获得批准,即使遇见杀手移民官给否决了,上庭时也一定可以被法官批准。
- 政治迫害有两条标准,过去的迫害经历(past persecution)和对未来迫害的恐惧( well-founded fear of future persecution)。过去的迫害经历并不一定要求是判刑几年,坐牢几年。如果像本案的申请人这样多次被派出所传唤和审讯,虽然每次都是24小时内释放,但这件事情反复发生过多次,体现了迫害的反复性和持续性,这也完全符合迫害的标准。
- 有了案情作为根基,还要有充分的个人陈述和证据。我们帮助他们对过去的案情做充分的挖掘。让他们尽可能地回忆起过去每一次被传唤和审讯的经历,对每一次都做详细的描述。他们还找到了媒体对他们教会被迫害的报道。这大大增强了说服力。我们也帮助他们找到了美国国会关于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遭受迫害的一些人权报告,这也很好的派上了用场。总之,在案情的基础上是证据,证据,证据。
- 面谈被取消,这是很常见的情况,要做好心理准备。在本案中,他们的面谈被取消了两次,这在新冠疫情中普遍发生,疫情后也有发生。这是移民局内部的调整,人手不够,或者是负责本案的移民官当天有事请假等,都可能导致面谈被取消。所以要对此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被取消的面谈,在重新安排面谈的时候,会最优先安排。
- 设置场景的针对性的面谈培训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依靠丰富的经验,针对他们的具体案件情况,分析移民官可能问到哪些问题,这样就做到了有的放矢,有充分的准备。实际上他们在面谈中遇到的问题,基本上没有超出我们培训的内容。
- 有的面谈是一场非常长的拉锯战。本次案件的面谈有四个小时。面谈长短无所谓好坏。除非是那种毫无案情的案件,移民官几分钟就打发了你,那必定是被毙掉。本案的面谈持续四个小时,主要原因是提供的案情详细,证据非常多。移民官要针对每一个情况做详细的问话。这种情况对申请人是非常好的,因为你每一次回答移民官都是在得分,最后得的分够了自然是会批准的。
- 面谈之后,如果移民官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特别是这种身份类的材料,就说明你的案件要被批准了。他们由于最初提交申请的时候没有身份证明文件(出生证),后来补充提交的,如果最初提交申请的时候就提上去,那么他们的批准可能还会提前一两个月。所以能提交的证据材料一次性提交是最好的。
- 如果英语够好,最好不用翻译(口译员),直接与移民官面对面交谈,这是一个加分项。移民官看到你英文很流利,第一印象就很好,会觉得你能够很快融入美国生活,会乐于批准你的案件。当然,如果英语不够好,不要勉强,还是应该用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