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概念】美国政治庇护中的“迫害”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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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得庇护资格,申请人必须符合《移民和国籍法》(INA) 中难民的定义。

移民局对难民的定义

“任何人在其国籍国之外,或者对于无国籍人来说,在其惯常居住的任何国家之外,由于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而受到迫害或有充分理由害怕受到迫害,并且不能或不愿意从该国获得保护”。

申请人有责任证明自己属于难民的定义范围。申请人必须宣誓就其申请的真实性作证,以履行举证责任。移民上诉委员会 (BIA)不仅鼓励,而且要求提供确凿的证词和书面证据(如果有)。然而,如果证词可信,则证词足以维持申请人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在证词可信的情况下,可以不用提供书面证据。

对迫害的有充分根据的恐惧(well-founded fear of persecution)

1. 迫害的定义

《移民法》中没有具体定义迫害,但法院认为,“由于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观点或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身份而对生命或自由构成威胁始终属于迫害”。

迫害也经常被定义为,“以被视为冒犯的方式对不同意见的人造成痛苦或伤害”。迫害通常是身体上的,但也可能是情感或心理上的。

迫害的认定是极其依赖事实和具体事实的。 移民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什么构成迫害,他们始终将某些类型的行为视为迫害。 以下五个大类描述了移民官可能认为达到迫害程度的行为:

  • 严重的身体伤害;
  • 强制医疗或心理治疗;
  • 对刑事犯罪进行不公正的起诉或不相称的惩罚;
  • 严重的歧视和经济迫害,以及
  • 严重的敲诈勒索或抢劫犯罪行为。

申请人必须证明迫害是由五种受保护理由(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之一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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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严重的身体伤害

最受认可的迫害形式是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包括监禁、绑架、酷刑和殴打。强奸、性侵犯和其他形式的性别暴力也属于迫害。

暴力威胁通常不足以构成过去的迫害,除非威胁本身造成重大伤害。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发出威胁的团体有意愿和能力实施威胁,则威胁更有可能造成未来的迫害。针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也可以支持庇护申请。例如,妻子可以以丈夫受到的暴力行为申请庇护,孩子可以以父母受到的暴力行为申请庇护。在以往的案例中,曾有丈夫因妻子在一胎化计划生育政策中受到强制结扎申请庇护。

1.2 强制医疗或心理治疗

某些类型的医疗和心理治疗会表现出对迫害的充分恐惧。 移民上诉委员会发现,“强迫收容、电击治疗和注射毒品可能构成迫害”。中国政府实行的强制计划生育也可能构成迫害。

然而,无法获得足够的医疗通常不被视为迫害。尽管如此,至少两个国际人权法法庭承认,一个国家未能或无法提供维持生命的医疗可以受到难民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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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对刑事犯罪进行不公正的起诉或不相称的惩罚

因违反公平执行的法律而受到刑事起诉的人将不会获得庇护地位。然而,如果存在过分严厉的惩罚或借口起诉,则起诉可能被视为迫害。移民官重点关注一国法律规定的处罚是否过分严厉,或者法律或处罚是否违反国际人权标准。在确定某一特定法律是否被视为违反人权标准时,移民官可以使用美国法律作为比较。

1.4 经济迫害和其他形式的严重歧视

一般来说,骚扰和歧视不会构成迫害。 迫害被认为是一个极端概念,不同于对少数群体的普遍歧视。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严重形式的歧视可能构成迫害。 歧视将构成迫害,“如果歧视措施对有关人员造成严重损害,例如: 严重限制他谋生的权利、信奉宗教的权利或使用正常教育设施的权利。严重程度不断增加的累积歧视将更有可能被视为迫害。例如,无法在一国境内安全旅行并被迫驱逐出该国就构成迫害。

在以前的案例中,有基督徒因信仰被强制辞退体制内的工作,以及律师被吊销律师执照,从而失去谋生的权利。这类案例都是经济迫害的情况。然而,无法从事自己选择的职业是否构成迫害需要视具体案情而定。

1.5 严重的敲诈勒索、抢劫犯罪

当敲诈勒索明显且有选择地因法定列出的五个理由(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之一而发生时,敲诈勒索就可以构成迫害。

仅犯罪很可能不会达到迫害的程度。然而,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应该被保护免于抢劫或袭击,并且警方未能提供保护,则可能构成迫害。

如果有关国家正在经历内乱和经济冲突,而这些情况大大增加了针对普通民众的这两种形式的犯罪发生率,那么要证明抢劫和勒索构成迫害就会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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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立有根据的恐惧

为了证明有充分理由害怕返回,庇护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对返回原籍国有主观和客观的恐惧。主观成分要求申请人表现出对迫害的真正恐惧。要满足有根据的恐惧标准的主观部分,庇护申请人需要通过坦率、可信和真诚的证词来表明对迫害的真正恐惧。联合国难民署表示,对主观因素的评估与对申请人性格的评估密不可分,因为不同的人在相同的条件下心理反应可能并不相同。

对有根据的恐惧的客观部分的测试是,在申请人的情况下,一个理智的人是否会担心受到迫害。 客观要素需要可靠、直接和具体的证据来支持对迫害的合理恐惧。根据联邦最高法院的说法,低至百分之十的迫害机会可能会导致有充分理由的恐惧,足以申请庇护。只要客观成分有证据支持,就可以认定该情况可能会导致迫害,因为对迫害的恐惧是一种合理的可能性就足够了。

3. 过去的迫害

申请人可以仅根据过去的迫害获得庇护。 如果申请人充分证明过去遭受过迫害,则可以推定他们有充分理由担心遭受迫害。然而,如果大量证据表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或者申请人可以合理地搬迁到原籍国的其他地方,则可以推翻有充分理由担心受到迫害的推定。

即使没有证明有充分理由担心受到迫害,如果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表明申请人基于过去迫害的严重程度,申请人证明他们可能遭受其他严重伤害,而不愿意或无法返回,也可以授予庇护。

如果申请人在最初的迫害后长时间留在原籍国而没有任何其他事件,那么根据过去的迫害来证明有充分理由担心受到迫害可能会被削弱。如果申请人在抵达美国后返回原籍国,移民官也可能会认为这对案件造成损害。然而,在第九巡回法院的一份未发表的意见中,法院认为,仅回国并不能反驳有充分理由的恐惧的推定。

如果申请人对未来迫害的恐惧与过去的迫害无关,则申请人有责任证明这种恐惧是有根据的。确定过去的迫害通常可以为庇护申请提供最有力的理由,因为它让国土安全部有责任证明这种恐惧没有充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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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处境相似的人的迫害模式和做法

申请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的国家存在迫害其所属的社会群体(如家庭教会基督徒)的模式或做法,来证明对迫害的充分恐惧。 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是所属的社会群体(如家庭教会基督徒)的成员,并且他们回国后的恐惧是合理的。对特定群体的迫害必须是系统性的、普遍的或有组织的,才能形成一种模式或做法,足以让人产生对未来迫害的恐惧。如果申请人搬迁到原籍国的其他地方是合理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有充分理由担心受到迫害。

对未来迫害的恐惧往往是证明庇护资格的更困难的途径。 申请人需要提供令人信服、准确且明确的来源的文件,以便确定迫害模式。 有用的文件包括公认和受尊重的人权组织的报告,例如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观察组织等。 申请人还应包括有关原籍国针对特定群体中的个人的暴力行为的报纸文章。 专家关于有关国家情况的证词也有用。 如果没有矛盾的证据,美国国务院关于国家情况的报告将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5. 对未来迫害的个人恐惧

一个没有遭受迫害的人仍然可以表现出有根据的恐惧。 在《Mogharrabi 事件》中,BIA 规定了庇护申请人必须表现出以下四个要素,以便建立有充分理由的对迫害的恐惧:

  • 申请人拥有迫害者试图通过某种惩罚手段克服他人的信念或特征;
  • 迫害者已经意识到或可能意识到申请人拥有这种信念或特征;
  • 迫害者有能力惩罚申请人; 和
  • 迫害者有惩罚申请人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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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必须由政府或政府无法或不愿控制的团体施加

申请人必须证明迫害来自政府或政府无法或不愿控制的团体施加。 政府一般包括警察、军队和官办学校, 还包括政府资助的团体。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表明政府参与或政府拒绝保护受害者,其他公民的殴打行为不会构成迫害。 例如,邻居的殴打和辱骂仅是非政府行为,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受害者曾经联系过政府,但政府不愿意或无法保护他,那么这种非政府行为就不会构成迫害。

移民官对“政府无法或不愿控制的团体”采用广义解释。如果政府不愿意或无法保护受害者或起诉违法者,家庭成员对申请人实施的犯罪可能构成迫害。但家庭成员施加的暴力或性侵犯通常不构成迫害,除非申请人就该问题向警方寻求帮助,并且警方拒绝协助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可以清楚地证明 通过令人信服的文件证据表明寻求政府保护是徒劳或危险的。

授予庇护是“值得”的(Meriting )

即使申请人符合政治庇护的所有要求,如果移民官认为申请人不值得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权,也可以拒绝给予庇护。一般而言,如果案件没有重大负面因素,并且申请人符合庇护要求,他们通常会被授予庇护。负面因素,例如刑事定罪,申请人必须解释定罪的情况;如果申请人使用欺诈性文件进入美国,他们应该解释为什么有必要这样做以逃离原籍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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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庇护

一旦申请人证实过去被迫害过,就自动推定他们对未来迫害的恐惧是有根据的。但是,国土安全部(移民局)有机会反驳这一推定。 它可以尝试通过证明原籍国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使得申请人返回后将不再面临迫害的风险来做到这一点。 如果国土安全部确实成功反驳了未来迫害的推定,则申请人有责任证明自己有资格获得人道主义庇护。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证明过去遭受过迫害,才有资格获得人道主义庇护。

申请人可以证明,基于过去迫害的严重程度,他们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无法或不愿意返回原籍国。当申请人遭受“一种残暴的迫害,导致持续的身体疼痛和不适”时,他们将有资格获得人道主义庇护。换句话说,申请人必须证明“过去的迫害非常严重,遣返是不人道的”。重点是所受伤害的程度、造成伤害的时间长短以及伤害对身体和/或心理造成的持续影响。例如,中国妇女在以前的一胎化政策中遭受强制结扎或上环等迫害,这构成了过去被迫害过的事实,自动推定他们对未来迫害的恐惧是有根据的。移民局可以证明中国的一胎化政策已经结束。但是,这类人仍然可以以结扎或上环这类残暴的迫害,导致他们持续的身体疼痛和不适,将他们遣返是不人道的。这样他们就会被授予人道主义庇护。

此外,申请人还可以根据被遣返回原籍国后遭受其他严重伤害的合理可能性获得人道主义庇护。这个标准是向未来看的,而不是向以前看的。 严重伤害不必与过去的迫害有关,但必须严重到等于迫害的严重程度。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其他严重伤害是否能够达到迫害水平。例如,如果申请人无法搬迁到国内其他部分,因为这样做他将面临失业、缺乏健康保险或必要的药物等情况,他可能会遭受其他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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