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

关于庇护工卡、H-1B签证和绿卡的真相

什么是庇护工卡 庇护工卡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发给庇护申请者或批准庇护的人的工作授权文件。庇护申请人是曾经或害怕将来在自己国家遭受迫害,而向美国政府申请庇护,获得保护和生活在美国权利的人。 如何申请庇护,请看这篇文章。 庇护申请者是正在等待移民局庇护面谈或移民法庭审理案件的人,他们的案件处于待决(pending)状态,在提交申请后,等待满180天时,如果还没有作出庇护决定,庇护申请人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工卡,这类工卡称为C8类工卡,有效期已经从原来的2年改成5年。 批准庇护的人,被称为庇护者(Asylee),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会发给A5类工卡,有效期也是5年。实际上,批准庇护的人即使没有工卡也不影响在美国合法工作。 因为批准庇护的人自动获得无限制的工作授权,他们可以申请无限制的社安号(SSN),跟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社安号没有差别,只要向雇主出示社安号就能证明有在美国不受限制的工作权利。 实际上,C8和A5工卡都是不限制工作类型的工卡,持有者可以做任何他们想做的工作,只要他们有工作技能,他们可以做码农、律师、医生、护士之类,只要他们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证书资质。我们接触的庇护申请者中有许多这类专业人士。 C8和A5工卡的差别是,持有A5工卡的人是被批准庇护的人,根据以前的规定,他们可以在一年以后申请绿卡,而持有C8工卡的人,案件还没有做出决定,因此不能申请绿卡。 什么是H-1B签证 H-1B签证,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给在美国短期工作的人士所发的临时工作签证。 H-1B要解决的是美国公司急需但在其国内又招不到的人才。 因此,它对申请人的学历有一定要求,必须具备学士或以上学位。 具有H-1B签证的人通过在美国境内签证延期,最长可以在美国工作6年。获得H-1B签证要求从事的工作类型与其专业相关,工资达到一定的标准,太低了不行。 H-1B签证由于申请人数太多,需要抽签,目前的中签率在20%左右,是比较低的,有些申请人连续多年抽不中。 H-1B签证不但与你的专业和收入绑定,还与雇主绑定。如果被辞退,没有在短期内找到工作,就存在失去工作授权,必须离开美国的风险。 什么是绿卡 绿卡,也就是永久居民卡,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签发给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证件。持有绿卡的人是合法的永久居民,但不是美国公民,他们仍然保留原来的国籍。他们在美国享有与公民相同的权利,比如生活、工作、享受社会福利,但也有一些义务,比如纳税和登记兵役,但不能参加联邦选举。符合居住年限和其他法定条件的合法永久居民可以选择成为美国公民。 绿卡是一种身份证件,通常有效期为十年。绿卡过期并不意味着失去永久居民身份。暂时离开美国的绿卡持有者通常可以凭有效绿卡从海外直接返回美国。 庇护工卡、H-1B签证和绿卡的关系 持有A5工卡的人,也就是庇护被批准的人,根据以前的规定,从获得庇护之日起一年后可以申请绿卡,自绿卡被批准之日起,4年后可以申请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需要注意的是,庇护绿卡自批准之日起,倒推一年作为绿卡的有效开始日,比如,如果2024年5月11日获得庇护绿卡批准,那么该绿卡的有限期实际上是从2023年5月11日开始起算的,这是因为庇护批准后,申请人实际上就获得了在美国永久合法的居住权利,根据以前的规定,等待一年再申请绿卡的这一年等待期实际上被算成绿卡持有时间,所以倒推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移民局已经修改了庇护者申请绿卡的时间,所以我前面一直都是讲“根据以前的规定”。但2023年2月2日,美国移民局修改了庇护者申请绿卡的规定,允许庇护获得者在庇护批准后马上申请庇护绿卡。只要在美国移民局审批案件时,申请人已经在美国连续居住满一年就行。 持有H-1B签证的人申请绿卡的决定权往往在雇主,很多雇主会压着申请人的绿卡申请好几年,这样你就不敢轻易辞职,这实际上已经成为潜规则,是雇主利用雇员的身份劣势变相压榨雇员。 所以,走H-1B签证申请绿卡途径的人,如果运气不好,可能需要好几年抽中H-1B签证,中签后被雇主压着好几年再申请绿卡,绿卡拿到后五年才能申请入籍美国。再加上前面读书的时间,从到达美国,到拿绿卡需要15年时间,到入籍20年时间很平常。当然,这些还是最终有好结果的人。很多人根本找不到工作,无法留下来。也有屡抽不中,不得不回国或去其他国家,如加拿大的人。 申请庇护的人,运气好的一年内庇护被批准,再过一年拿绿卡,四年后申请入籍。入境美国后六七年走完全过程成为美国公民是可能的。运气差的,庇护申请需要好几年才能被处理,到批准和申请绿卡,可能十年的时间,到入籍可能15-20年的时间。 很多人可能关心申请庇护成功率有多大,可以看为什么中国人的政治庇护通过率最高? 需要知道的真相是,中国留学生毕业后留在美国的只有10%左右。大部分留学生毕业后无法找到工作留在美国。这样就能理解为什么越来越多留学生通过庇护拿身份,越来越多中年移民的律师、医生和码农等专业人士毫不犹豫申请庇护。这就是世界的真相! 但请注意,申请庇护需要曾经被迫害过或者害怕被迫害,并且请遵守美国法律,合法入境。 参考文献

【庇护概念】美国政治庇护中的“迫害”和“恐惧”

为了获得庇护资格,申请人必须符合《移民和国籍法》(INA) 中难民的定义。 移民局对难民的定义 “任何人在其国籍国之外,或者对于无国籍人来说,在其惯常居住的任何国家之外,由于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而受到迫害或有充分理由害怕受到迫害,并且不能或不愿意从该国获得保护”。 申请人有责任证明自己属于难民的定义范围。申请人必须宣誓就其申请的真实性作证,以履行举证责任。移民上诉委员会 (BIA)不仅鼓励,而且要求提供确凿的证词和书面证据(如果有)。然而,如果证词可信,则证词足以维持申请人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在证词可信的情况下,可以不用提供书面证据。 对迫害的有充分根据的恐惧(well-founded fear of persecution) 1. 迫害的定义 《移民法》中没有具体定义迫害,但法院认为,“由于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观点或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身份而对生命或自由构成威胁始终属于迫害”。 迫害也经常被定义为,“以被视为冒犯的方式对不同意见的人造成痛苦或伤害”。迫害通常是身体上的,但也可能是情感或心理上的。 迫害的认定是极其依赖事实和具体事实的。 移民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什么构成迫害,他们始终将某些类型的行为视为迫害。 以下五个大类描述了移民官可能认为达到迫害程度的行为: 申请人必须证明迫害是由五种受保护理由(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之一引发的。 延伸阅读: 在美国申请了政治庇护,还可以回国吗? 1.1 严重的身体伤害 最受认可的迫害形式是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包括监禁、绑架、酷刑和殴打。强奸、性侵犯和其他形式的性别暴力也属于迫害。 暴力威胁通常不足以构成过去的迫害,除非威胁本身造成重大伤害。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发出威胁的团体有意愿和能力实施威胁,则威胁更有可能造成未来的迫害。针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也可以支持庇护申请。例如,妻子可以以丈夫受到的暴力行为申请庇护,孩子可以以父母受到的暴力行为申请庇护。在以往的案例中,曾有丈夫因妻子在一胎化计划生育政策中受到强制结扎申请庇护。 1.2 强制医疗或心理治疗 某些类型的医疗和心理治疗会表现出对迫害的充分恐惧。 移民上诉委员会发现,“强迫收容、电击治疗和注射毒品可能构成迫害”。中国政府实行的强制计划生育也可能构成迫害。 然而,无法获得足够的医疗通常不被视为迫害。尽管如此,至少两个国际人权法法庭承认,一个国家未能或无法提供维持生命的医疗可以受到难民法的保护。 延伸阅读: 为什么中国人的政治庇护通过率最高? 1.3 对刑事犯罪进行不公正的起诉或不相称的惩罚 因违反公平执行的法律而受到刑事起诉的人将不会获得庇护地位。然而,如果存在过分严厉的惩罚或借口起诉,则起诉可能被视为迫害。移民官重点关注一国法律规定的处罚是否过分严厉,或者法律或处罚是否违反国际人权标准。在确定某一特定法律是否被视为违反人权标准时,移民官可以使用美国法律作为比较。 1.4 经济迫害和其他形式的严重歧视 一般来说,骚扰和歧视不会构成迫害。 迫害被认为是一个极端概念,不同于对少数群体的普遍歧视。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严重形式的歧视可能构成迫害。 歧视将构成迫害,“如果歧视措施对有关人员造成严重损害,例如: 严重限制他谋生的权利、信奉宗教的权利或使用正常教育设施的权利。严重程度不断增加的累积歧视将更有可能被视为迫害。例如,无法在一国境内安全旅行并被迫驱逐出该国就构成迫害。 在以前的案例中,有基督徒因信仰被强制辞退体制内的工作,以及律师被吊销律师执照,从而失去谋生的权利。这类案例都是经济迫害的情况。然而,无法从事自己选择的职业是否构成迫害需要视具体案情而定。 1.5 严重的敲诈勒索、抢劫犯罪 当敲诈勒索明显且有选择地因法定列出的五个理由(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之一而发生时,敲诈勒索就可以构成迫害。 仅犯罪很可能不会达到迫害的程度。然而,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应该被保护免于抢劫或袭击,并且警方未能提供保护,则可能构成迫害。 如果有关国家正在经历内乱和经济冲突,而这些情况大大增加了针对普通民众的这两种形式的犯罪发生率,那么要证明抢劫和勒索构成迫害就会很困难。 延伸阅读: 政治庇护成功的关键因素有哪些? 2. 建立有根据的恐惧 为了证明有充分理由害怕返回,庇护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对返回原籍国有主观和客观的恐惧。主观成分要求申请人表现出对迫害的真正恐惧。要满足有根据的恐惧标准的主观部分,庇护申请人需要通过坦率、可信和真诚的证词来表明对迫害的真正恐惧。联合国难民署表示,对主观因素的评估与对申请人性格的评估密不可分,因为不同的人在相同的条件下心理反应可能并不相同。 对有根据的恐惧的客观部分的测试是,在申请人的情况下,一个理智的人是否会担心受到迫害。 客观要素需要可靠、直接和具体的证据来支持对迫害的合理恐惧。根据联邦最高法院的说法,低至百分之十的迫害机会可能会导致有充分理由的恐惧,足以申请庇护。只要客观成分有证据支持,就可以认定该情况可能会导致迫害,因为对迫害的恐惧是一种合理的可能性就足够了。 3. 过去的迫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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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在远方:中国留学生的美国梦与信仰自由之旅

在美国的大都市纽约,有一个年轻的中国留学生,叫王磊。他曾怀揣着满腔热血和对未来的憧憬,但毕业后却在残酷的就业市场中一筹莫展。无数次的求职申请和面试都以失败告终,让他对生活充满了失望和挫折。 在这段迷茫的日子里,王磊偶然踏入了纽约市的一座教堂。那里的温暖和信众们真诚的笑容成了他在异国他乡找到的一份慰藉。基督教的教导,那关于爱、希望和信仰的启示,深深地触动了他的心灵,成为他在职业困境中的精神支柱。 然而,新信仰也为王磊带来了新的挑战。他知道,一旦回到中国,他可能因为信仰而面临迫害。中国政府对宗教活动的严格控制以及对在非官方教堂参与宗教活动的人的监视,让他感到了一丝恐惧和不安。 在对可能面临的宗教迫害感到担忧的情况下,王磊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申请政治庇护留在美国。在新教堂的牧师和信徒的支持下,以及法律顾问的帮助下,他递交了一份申请,详细描述了他因宗教信仰而可能面临的困境。 在等待政治庇护申请结果的日子里,王磊继续沉浸在他的信仰中,并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美国的教会热情地拥抱他,不仅在精神上给予支持,还在他适应新生活的挑战中提供实际帮助。 终于有一天,王磊收到了政治庇护申请获批的好消息。他感到一阵宽慰,但也随之而来的是一丝苦涩的领悟,他意识到自己将无法毫无顾忌地回到祖国。 在美国,王磊开始接受新的生活,努力重建自己的人生,并为那些曾支持过他的社区做出贡献。他的故事成为了一个关于人性坚韧不拔和信仰在逆境中赋予力量的见证。

信仰之光:梅琳的逃亡与自由

在北京市中心,古老的教堂在现代化的摩天大楼中若隐若现,住着梅林,她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生活在一个严密监控宗教活动的国家。 梅琳的信仰为她提供了力量和安慰,但也使她成为这个宗教少数群体面临日益严格审查的国家的目标。 梅林的小家庭教会是信徒们的秘密聚会点,成为那些寻求精神庇护的人的避难所。 他们安静地礼拜,担心实践未经政府认可的信仰会产生后果。 梅琳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社区成员,她在教会内发挥领导作用,组织谨慎的会议并为基督徒同胞提供支持。 随着中国政府加强对宗教团体的控制,梅林和她的信徒面临着不断升级的迫害。 当局突击搜查他们的聚会,没收圣经,并拘留那些拒绝放弃信仰的人。 坚定的信徒梅琳成为当局的目标,当局将她视为抵抗的象征。 一天晚上,当梅琳主持祈祷仪式时,警察冲进了集会,逮捕了所有参加的人。 当局审问梅琳,要求她放弃基督教信仰,并透露有关地下教会网络的信息。 尽管受到威胁和恐吓,梅琳仍然坚定自己的信仰。 梅琳在看守所里忍受着恶劣的条件,几周变成了几个月。 她被捕的消息传开,引起了国际人权组织的关注。 国际社会的压力促使中国政府释放了梅琳,但她被警告说,她和她的信徒同工将继续受到密切监视。 由于担心自己和会众的安全,梅琳做出了离开祖国的艰难决定。 在地下活动人士网络的帮助下,她设法逃到美国,并在那里寻求政治庇护。 在美国,梅琳面临着适应新文化和重建生活的挑战。 然而,她在美国基督教社区和各种倡导宗教自由的人权组织中找到了支持。 梅琳分享了她的故事,揭露了中国发生的宗教迫害,并激励其他人加入到争取信仰自由的斗争中。 在梅琳办理庇护程序的过程中,她继续大声疾呼反对宗教迫害,为祖国仍受压迫的人们发声。 最终,她的庇护申请获得批准,使她有机会在一个可以公开实践信仰而不必担心遭到报复的国家重新开始。 梅林从中国受迫害的信徒到美国自由、直言不讳的倡导者的历程凸显了那些敢于在敌视宗教自由的环境中实践信仰的人所面临的挑战。 她的韧性成为了其他仍在压迫下挣扎的人的希望灯塔。

美国政治庇护中的可信恐惧筛查及问题解答

概述 移民和国籍法 (INA) 第235(b)(1)(A) 条授权国土安全部( DHS )立即驱逐根据 INA 第 212(a)(6)(C) 或 212(a)(7)条确定不予入境的某些非公民。 这称为快速驱逐。 需要快速驱逐的外国人类别包括: 寻求庇护的非公民的例外情况: 如果您表示打算申请庇护,表达对迫害或酷刑的恐惧,或表达对返回自己国家的恐惧,则必须将您转介给庇护官员进行面谈,以确定您是否确实担心受到迫害或遭受酷刑。 如果庇护官员发现您确实担心受到迫害或酷刑,移民局可能会: 如果发现您对迫害或酷刑没有可信的恐惧,您可以请求移民法官 (IJ) 审查庇护官员作出的否定性可信恐惧确认。 如果您不请求 IJ 进行审查,或者 IJ 维持否定性可信恐惧裁定,您可能会被驱逐。 试图从加拿大陆地边境入境口岸进入美国的非公民必须首先通过筛查面谈确定《安全第三国协议》的例外情况资格,以便接受可信恐惧面谈。 如果他们不属于《安全第三国协议》的例外情况,他们可能会被遣返回加拿大,而不考虑他们在美国的庇护请求。 问题与解答 寻求庇护的个人 如果您处于快速递解程序中,并且被发现确实担心受到迫害或酷刑,您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的庇护官员或司法部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的移民法官 (IJ) 寻求庇护。 如果庇护官员没有发现您确实担心受到迫害或酷刑,您可以请求 IJ 审查该决定。 如果您不请求 IJ 进行审查,或者 IJ 同意护官员作出的否定性可信恐惧认定,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 (ICE) 可能会将您驱逐出美国。 问:为什么庇护官员要进行可信的恐惧面谈? 答: 当您需要快速驱逐并且您告诉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或 ICE 以下信息时,庇护官员会进行面谈: 如果您表示打算申请庇护、担心受到迫害或酷刑,或者担心返回自己的国家,国土安全部 (DHS) 将为您提供有关可信恐惧筛查的信息。 国土安全部可能会在可信恐惧筛查过程中拘留您。 您将收到: 如果您来自加拿大,移民局将决定您是否必须在加拿大而不是美国寻求保护。 问:什么是对迫害的可信恐惧? 答:对迫害的可信恐惧是指,您可以在庇护官员面前进行的庇护实质审查面谈(Asylu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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